《如何抵擋邪靈》
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。因為到神面前來的人,必須信有神,且信祂賞賜那尋求祂的人。來十一:6
向耶穌基督悔改認罪:徹底悔改歸向耶穌,並全心全意歸向祂,才能抵擋邪靈的勢力!
不是想擺脫邪靈而信:惟有信,才能使我們得著神的能力與庇護。
徹底認罪悔改信主的人,往往只因為他的內心有了耶穌,邪靈就自動離開了!耶穌對他們說:我曾看見撒旦從天上墜落,像閃電一樣。我已經給你們權柄,可以踐踏蛇和蠍子,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,斷沒有什麼能害你們。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,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指信耶穌就得救成為神的兒女。路十:18-20
主耶穌對信主的人說,撒旦從以被神勝過打敗,一切的邪靈不能害你們!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,是指信耶穌就得救成為神的兒女!
聖經經文:
弗六:10-17;腓二:6-11;彼前五;8-19;雅四:7;詩34:7;來二:14-15;詩一二一;猶一:24;啟一二:9-11;啟一七:14;啟二十:10;約壹一:9、三:8、四:4 、五:4-5、18
耶穌對他們說:我曾看見撒旦從天上墜落,像閃電一樣。我已經給你們權柄,可以踐踏蛇和蠍子,又勝過仇敵一切的能力,斷沒有什麼能害你們。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,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指信耶穌就得救成為神的兒女。
路十:18-29
主耶穌對信主的人說,撒旦從以被神勝過打敗,一切的邪靈不能害你們!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,是指信耶穌就得救成為神的兒女!
(1)重新檢討自己信耶穌的態度是否全心、真心。
(2)深入檢討自己是否還沒有對付罪,是否還未丟棄符咒、偶像或任何迷信物品。
(3)在專心祈禱中(必須時,要長時間祈禱,以致禁食、禁欲)向邪靈宣告自己已經與它們脫離關係,已經全人屬於耶穌基督。以往的罪過和因無知而拜偶像、交鬼的事也已經被主耶穌用寶血完全洗淨。而且今後無論邪靈用什麼方法恐嚇、利誘,也決定至死不渝地跟隨耶穌!
(4)最後在祈禱中,奉耶穌基督的名吩咐邪靈離開,必要時,甚至可以不斷宣稱:我所屬的耶穌基督,就是曾為我的罪在兩千多年前死在十安架上,但卻籍著死,敗壞掌死權的魔鬼的耶穌基督,祂現今已升上高天!坐在全能的神的右邊,得著超乎萬名之上的名。”
(5)趕鬼之後,若古怪之事仍然出現,只要邪靈沒有占住自己的身體,控制和利用自己,只在身外騷擾,其目的不外叫你注意它,在心理上還相信它仍未被耶穌打敗,從而削弱你的信心。所以最好的方法是當它不存在,深信主的保護,它一定無所施其技。這是強大信心的表現。
(6)以後不要再交鬼犯罪,不給魔鬼留地步,經常到教會參加聚會,常常讀聖經祈禱,過聖潔的生活,與神保持緊密的關係,增強自己的信心,使魔鬼無法趁機回來攻擊,困擾自己。
(7)我們必須理解以下經文,常常誦讀,靠神的話抵擋魔鬼仇敵是最最有效的。
路加福音十章十八至二十節:“耶穌對他們(信主的人)說:我曾看見撒旦從天上墜落(被神打敗),像閃電一樣。我已經給你們權柄,可以踐踏(意思是勝過)蛇和蠍子(指魔鬼和魔鬼的爪牙),又勝過仇敵(指所有邪靈)一切的能力,斷沒有什麼能害你們(要深信這應許)。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們就歡喜,要因你們的名記錄在天上歡喜。
啟示錄十二章九至十一節:
啟示錄十七章十四節:
啟示錄二十章十節:
猶大書二十四節:
約翰壹書一章九節:
約翰壹書三章八節:
約翰壹書四章四節:
約翰壹書五章四至五節:
約翰壹書五章十八節:
彼得前書五章八至十節:
雅各書四章七節:
詩篇三十四篇七節:
希伯來書二章十四至十五節:
詩篇一二一篇:
腓立比書二章六至十一節:
以弗所書六章十至十七節:
以弗所書六章十至十七節: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