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5月1日 星期一

《十誡的今日運用》 張復華牧師


《十誡的今日運用》 
神是永恆不變的神,神的話語與定規也具有永恆性!
神頒布十誡,關乎我們對神的本分和我們對人的本分。
第一條誡:除了我以外,你不可有別的神。出20:3
  教導我們唯一正確的敬拜對象,就是那創造宇宙萬物的真神。
  吩咐我們認識眞神,並且承認神是獨一的真神,又是我們的神。
    4:10當拜主你的神,單要事奉祂。
  禁止我們敬拜別神,那是拜偶像;榮耀別神,那是褻瀆真神。那鑒察萬物的神十分憎惡祂所造的人對虛假的神祇膜拜!
    1:25他們將神的真實變為虛謊,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,不敬奉那造物的主。
  目的是為我們靈魂的得救,我們當逃避一切偶像崇拜、巫術、邪術,或向聖徒或其他受造物求告。
    林前6:9-10不要自欺!無論是淫亂的、拜偶像的、奸淫的、作孌童的、親男色的、偷竊的、貪婪的、醉酒的、辱罵的、勒索的,都不能承受 神的國。
  今日的運用:在凡物都可膜拜的社會裡,當分辨我們所拜的是造人的神還是人手所造的神;是賜人生命的神還是沒有生命的人或物!
    9:20其餘未曾被這些災所殺的人仍舊不悔改自己手所做的,還是去拜鬼魔和那些不能看、不能聽、不能走,金、銀、銅、木、石的偶像。
第二條誡: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,也不可作什麼形象,仿佛上天、下地、和地底下、水中的百物;不可跪拜那些像,也不可事奉它,因為我耶和華你的神是忌邪的神。恨我的,我必追討他的罪,自父及子,直到三四代;愛我,守我誡命的,我必向他們發慈愛,直到千代。出20:4-6
第一誡告訴我們應該敬拜的對象,第二誡告訴我們該如何敬拜神。
  教導我們不可為神造任何象來代表神。神是個靈,我們敬拜神也必須在靈裡以合乎真理的誠實來敬拜祂。
  吩咐我們將神在聖經中所規定一切有關的崇拜與規則,都領受遵從,並保守純全。
  12:32凡我所吩咐的,你們都要謹守遵行,不可加添,也不可
刪減。32:46又說:我今日所警教你們的,你們都要放在心上,要
吩咐你們的子孫謹守遵行這律法上的話。
  禁止我們用任何被造的物體、形象來拜神,或用聖經所未規定的任何方法崇拜祂。
    4:15-16你們要分外謹慎,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,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,你們沒有看見什麼形象。惟恐你們敗壞自己,雕刻偶像,仿佛什麼男像、女像。
  目的是神切切要我們專心敬拜祂。神是忌邪的神,祂不喜悅人用自己的想法或辦法來敬拜事奉是靈的神。
    34:14不可敬拜別神,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神,名為忌邪者。
  今日的運用:我們絕對不可為神造任何金銀木石的像或畫像,也不可用聖經中所命令以外的方式來敬拜祂。
    17:29我們既是神所生的,就不當以為神的神性,像人用手藝、心思所雕刻的金、銀、木、石。
第三條誡:你不可妄稱耶和華你神的名,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,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。出20:7
  教導我們如何對待神的名,祂的名就是指一切我們對祂的稱呼。不可妄稱神的名就是我們不可以用咒罵、假誓、或不必要的宣誓,褻瀆並妄稱神的名;我們只當用敬畏的心稱呼神的聖名,以至祂能得到我們正確的承認和敬拜,並從我們的一切言行得榮耀。
  吩咐我們當存聖潔恭敬的心來用神的一切名字、稱呼、屬性。要以十分虔誠的態度稱呼神的名-耶和華;祂的頭銜-萬王之王;祂的屬性-聖潔。
    15:3-4主神,全能者啊,祢的作為大哉,奇哉!萬世之王啊,祢的道途義哉,誠哉!主啊,誰敢不敬畏祢,不將榮耀歸與祢的名呢?
  禁止我們褻瀆或妄用神所藉以彰顯自己的任何事物。每一件與祂有關的事物都應該是聖潔的。
    瑪二:2你們若不聽從,也不放在心上,將榮耀歸與我的名,我就使咒詛臨到你們。
  目的為警告我們犯這條誡,雖能逃避人的責難刑罰,但神絕對會按公義作出審判。
    28:58-59這書上所寫律法的一切話,是叫你敬畏耶和華你神可榮可畏的名;你若不謹守遵行,耶和華就必將奇災,就是至大至長的災,至重至久的病,加在你和你後裔的身上。
  今日的運用:不論任何場合都不要隨便或任意的呼喊神的名,更不可藉神的名發假誓,不要假藉神的名獲取名利。
    29:2要將耶和華的名所當得的榮耀歸給祂。
第四條誡:當記念安息日,守為聖日。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,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;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,僕婢,牲畜,和你城里寄居的客旅,無論何工都不可作,因為六日之內,耶和華造天地海,和其中的萬物,第七日便安息,所以耶和華賜福與安息日,定為聖日。出20:8-11
  教導我們作時間的安排,神要我們在七日的一日,卸下一切的雜務去敬拜祂。六日工作,一日敬拜。這是神給我們定規的,祂給我們的身體也需要這樣的休息。
  吩咐我們將神在聖經中所規定每七日內的一整天,守為祂的聖安息日。每一天應該都向神分別為聖,可是因為我們在世上必須從事世務,所以設立安息日,以免我們的思慮盡都為世事所占。
    5:12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,守安息日為聖日。
  禁止我們忽略安息日所當盡的本分,也禁止以閑懶妄用此日;又禁止我們思想、談論和辦理一切不必要的俗事和娛樂。
    58:13你若稱安息日為可喜樂的,稱耶和華的聖日為可尊重的;而且尊敬這日,不辦自己的私事,不隨自己的私意,不說自己的私話。
  目的是要我們一方面紀念這日,另方面要我們七日內空出一天好親近神,使肉體也得安息。
    23:3六日要作工,第七日是聖安息日,當有聖會,你們什
麼工都不可作,這是在你們一切的住處向耶和華守的安息日。
今日的運用:我們的主是安息日的主,週日又是我們救主從死裡復活的一天;今日基督徒的安息日設在週日又稱主日,這改變乃是根據使徒與早期教會的慣例。
  20:7七日的第一日,我們聚會擘餅的時候,保羅因為要次日起行,就與他們講論,直講到半夜。
第五條誡: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,得以長久。出20:12
  教導我們應對父母和尊長表示尊敬、信實;要順從他們的教導和指正,並容忍他們的軟弱,因為神的旨意是要我們受他們的管教。
  吩咐我們當孝敬父母、長輩、親人,或按他人的等次和地位所當得的尊重。
    6:2-3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
  禁止我們輕忽或損害他人所當得的尊貴,和所當受的事奉。
    13:7-8凡人所當得的,就給他;當得糧的,給他納糧;當得稅的,給他上稅;當懼怕的,懼怕他;當恭敬的,恭敬他。凡事都不可虧欠人,惟有彼此相愛。
  目的是要我們學習敬重生養撫育我們的父母,好得神喜悅。
    19:19當孝敬父母;又當愛人如己。
  今日的運用:基督徒做兒女的應當要脫離人本主義和錯誤的人權觀念,回到神的定規,對父母和一切尊長表示尊敬、愛心;順從他們的教導,縱有不同的意見也當以受教的心來表達,陽奉陰違或抗拒甚或抗爭都不為神所喜悅。
    7:10 摩西說:當孝敬父母;又說:咒罵父母的,必治死他。
第六條誡:你不可殺人。出20:13
  教導我們,神是生命的賜予者,因此任何人無權以不正當的理由奪取自己的生命(自殺),與別人的生命(殺人)。
  吩咐我們盡力依法保全自己的生命,和別人的生命。
    9:6凡流人血的,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。
  禁止我們自殺,非法殺人,和一切關於害人生命的事。
    7:12所以,無論何事,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待人;因為這就是律法和先知的道理。
  目的是要我們懂得尊重生命,才能懂得敬重生命的主。
    5:21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,說:不可殺人;又說: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。
  今日的運用: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是從神而來,生命的主權在乎神,況且我們的身體就是神的殿,當保養顧惜榮耀主名。另外恨人在神眼中如同殺人,都當避免!
    13:9像那不可姦淫,不可殺人,不可偷盜,不可貪婪,或有別的誡命,都包在愛人如己這一句話之內了。
第七條誡:你不可奸淫。出20:14
  教導我們在思想、言語、行為上要純潔,嚴禁一切不純潔與不正經。神是身體與靈魂的所有人,人有責任將身體靈魂保守純潔與神聖。
  帖前4:3-4神的旨意就是要你們成為聖潔,遠避淫行;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、尊貴,守著自己的身體。
  吩咐我們無論存心,說話,行事,都要保守自己,和別人的純潔。
    帖前4:4要你們各人曉得怎樣用聖潔、尊貴,守著自己的身體。
  禁止我們一切不純潔的意念,言語和行為。
    5:28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,這人心里已經與她犯奸淫了。
  目的是要我們守住神的聖潔和神對婚姻的定規。
    5:3至於淫亂,並一切污穢,或是貪婪,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,方合聖徒的體統。
  今日的運用:一切的不貞潔都是神所咒詛的;所以無論已婚或未婚者,都要心裡憎惡不貞,且要活出貞潔,榮耀聖潔的神。
    林前6:18你們要逃避淫行。人所犯的,無論甚麼罪,都在身子以外,惟有行淫的,是得罪自己的身子。
第八條誡:你不可偷盜。出20:15
  教導神看為偷竊和搶奪的,不僅是法律所刑罰的偷搶,而且是凡用暴力或權力,以詐取鄰舍財物的邪惡手腕和計謀;此外,一切貪婪,及對他恩賜的浪費,也是偷竊。
  吩咐我們合法的獲得並增進自己的財富和別人的富。
    林前6:10偷竊的、貪婪的、醉酒的、辱罵的、勒索的,都不能承受 神的國。
  禁止我們非法的使自己和別人的財富增加。
    21:6用詭詐之舌求財的,就是自己取死;所得之財,乃是吹來吹去的浮雲。
  目的是要我們善用神賜給我們的體力智慧,盡本分辛勤工作。
    19:11你們不可偷盜,不可欺騙,也不可彼此說謊。
  今日的運用:我們要盡力促進鄰舍的福利,照我們願意人怎樣待我的方式去待他,並且忠心工作,使用錢財幫助窮人。
    4:28從前偷竊的,不要再偷;總要勞力,親手作正經事,就可有餘分給那缺少的人
第九條誡:你不可作假見証陷害人。出20:16
  教導我們不可為私利或私人恩怨而說謊言、作假見証。
  吩咐我們與人交往,總要誠實,又要保守自己和別人的名譽,若作見証,更當如此。
    8:16各人與鄰舍說話誠實。
  禁止我們作一切不合乎真理的事,並一切損害自己和別人的事。
    15:3他不以舌頭讒謗人,不惡待朋友,也不隨伙毀謗鄰里。
  目的要我們隨時隨刻留心說實話。無論如何總要盡力使真理得以伸張。它禁止我們作使人誤以為真的事(撒謊);特別是關於人品行的事(誹謗)。作見証的原則是說實話,除了實話以外什麼也不說。
    19:5作假見證的,必不免受罰;吐出謊言的,終不能逃脫。
  今日的運用:不作假見証陷害人,不曲解人的話,不背後說人或誹謗人,不強橫定人的罪;且要畏懼神嚴厲的忿怒,避免一切謊言和欺詐,以之為魔鬼的作為;在審判和關於公義及其他事情上,要愛好真理,誠實說出真理,承認真理;且盡力護衛並促進鄰舍的美好名聲。
    12:22說謊言的嘴,為耶和華所憎惡;行事誠實的,為他所喜悅。
   第十條誡:你不可貪戀人的房屋,你不可貪戀人的妻子,僕婢,牛驢,並他一切所有的。出20:17
  教導我們心中的欲望不應該貪得無厭,非法貪圖屬於別人的東西。
  吩咐我們無論處什麼境遇,總要知足,並要對別人一切所有的,存正當的態度和誠實的心。
    13:5你們存心不可貪愛錢財,要以自己所有的為足。
  禁止我們不滿意自己的所有或嫉妒別人的福分時,而對他人所擁有的起了貪戀的私心。
    12:15於是對眾人說:你們要謹慎自守,免去一切的貪心,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。
  目的吩咐我們,要滿足目前的生活情形,貧富均能安處。它禁止我們未享成功就焦躁不安,看見別人成功則妒嫉有加。神的律法是屬靈的,思想犯錯與行為犯錯是一樣的;保有一顆善意的靈,是恪守此誡的最好方法。
    15:27貪戀財利的,擾害己家;恨惡賄賂的,必得存活。
  今日的運用:人的心空虛、不滿足,貪戀充滿其間;多少人因貪而身敗名裂,但仍是前仆後繼的引誘人掉落其間。不論貧富,競相貪名、貪利、貪色,整個社會的價值觀已偏離正道。基督徒處此環境,更當儆醒、謹慎,絕對不要因貪而羞辱主名。

    提前6:10貪財是萬惡之根。有人貪戀錢財,就被引誘離了真道,用許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