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3月2日 星期一

《心中有神的人能自律》

《心中有神的人能自律》
教養孩童,使他走當行的道,就是到老他也不偏離。 (箴言22:6 )
凡管教的事,當時不覺得快樂,反覺得愁苦,後來卻為那經練過的人結出平安的果子,就是義。(希伯來書1211)
有一則故事:
傍晚,孩子吵著要媽媽帶著他去釣魚。
媽媽說:“孩子,明天才開禁釣魚呀!”可是孩子已拿好釣魚竿,軟硬兼施地非要媽媽同去不可!
安好誘餌,他將魚線一次次甩向湖心,在落日餘輝下泛起圈圈漣漪。 忽然, 浮標動得厲害,他知道定有大傢夥上鉤了,猛地拉上來,他的眼睛亮了,哇!好大的鱸魚!月光下,魚鰓一吐一納地翕動著。 “你得把它放回去,兒子。”
母親嚴肅地說,孩子傷心地掉下了眼淚。 環視四周,不見人影。 但孩子知道,未到開禁時間,母親臉上的表情不會改變。 呆了好長一段時間,孩子終於把那笨拙的鱸魚扔進湖裡。童年時候的事使他終身感謝母親,因為是母親用聖經的真理教導他,教他誠實、守法和勤奮;心中有神,目中有人。順從教導的孩子會了自律,只有當他懂得真正活在真理的誠實中承擔責任時,他才是真正的長大了,他也才能遵行真理走自己的人生。
我們自己也要自我反思,我是否受聖經的教導,是否順服遵行!

願神的兒女都蒙神的宏恩至極的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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