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靈命失敗的所羅門》(16) 申17:18-20
張復華牧師
所羅門享有的豐富尊榮是暫時性屬世的,在屬靈上卻一敗塗地!
一.神對王的定規–神的明文規範
1.不可為自己加添馬匹 申17:16a 神不要人倚靠馬匹
2.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 申17:16b 神不要人處於罪惡
3.不可為自己多立妃嬪 申17:17a 神不要人違背神意
4.不可為自己多積金銀 申17:17b 神不要人杖財自恃
5.學習謹守遵行神的律 申17:18-20 神要人聽命順服
二.王屢次的違規–與神的定規背逆
1.為自己加添馬匹 王上10:28 以壯國勢顯威嚇
2.使百姓回埃及去 王上10:29 為達目的竟違規
3.為自己多立妃嬪 王上11:1-4 藉聯姻以擴勢力
4.為自己多積金銀 王上10:14-23,27 顯榮華富貴傲人
5.心中偏離行邪惡 王上11:6-11,33 忘了主權在於神
三.神的警戒與應許–神親自的耳提面命
1.神的應許 順服就蒙福 王上2:3-4; 6:11-13; 9:2-5
2.神的警戒 轉離就遭棄 王上9:6-9 代下7:19-22
四.仍然偏行己意–人的偏行己意
1.父蔭猶存 禍延子孫 王上11:12,34 因神應允大衛而蒙保守
2.神意已定 國家分裂 王上11:13,39;12:15 違約使神改心意
3.偏行己意 未及時回轉 王上11:40 先知已預言仍不知警惕
五.後人的認定–被擄歸回時被引為鑑誡
以色列人被擄歸回時 尼希米要百姓在婚姻上守住聖潔
曾引所羅門被外邦女子引誘犯罪的事為誡。(尼13:26)
神所應許大衛一切的福,皆因所羅門未能持守,全毀於一旦!我們今日的光景仍是一樣,要子孫蒙福,就要在靈命上能以持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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